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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2026年上半年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工作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26-04-27 17:40    作者:陈小剑    审核:林天兴    浏览:


各教学院:

根据《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(2014年修订)》文件规定,体质测试成绩组成按毕业当年学年总分的50%与其他学年总分平均得分的50%之和评定,测试成绩达不到50分的学生按结业或肄业处理。结合乐山师范学院毕业要求和相关管理规定,在大学在校期间,修满大学体育学分,且体质测试成绩合格,方能毕业。各教学院通知2026届毕业班补测学生、2023级本专科学生按时参加测试。

一、测试时间

2026510日-31日

二、测试地点

北校区体育场

三、测试对象

2026届补测学生(已通过OA反馈教学院党委副书记)、2023级本专科

四、测试安排

详见附件1。

五、其他要求

根据国家相关文件要求,因个人身体原因不能按时参加体测的学生,根据要求准确填写免测申请,应测当日将免测申请表(附件3)交到北校区田径场门口体测咨询处。无故不参加测试的学生按缺处理。因毕业生相关工作安排,2026届毕业班补测的学生不在接受缓测申请。


附件:1.乐山师范学院2026年上半年学生体质测试安排表

2.体质测试免测规定和申请程序

3.免予执行《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》申请表



公共体育教育中心

2026424

   


附件1

乐山师范学院2026年上半年学生体质测试安排表

日期

时间

学院

测试人数

5月10日

8:20—11:30

2026届毕业班补测学生

956


14:00—17:50



523

8:20—11:30

特殊教育学院、康复学院音乐学院体育学院

594


14:00—17:50

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外国语学院数学与统计学院

777

524

8:20—11:30

文学与历史文化学院美术与设计学院

569


14:00—17:50

生命科学学院旅游与地理科学学院

618

530

8:20—11:30

教育科学学院新闻与传媒学院

662


14:00—17:50

新能源材料与化学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

536

531

8:20—11:30

电子信息与人工智能学院经济管理学院

959


14:00—17:50

申请缓测的同学测试



附件2

体质测试免测规定和申请程序


一、可申请免测的相关规定

根据国家有关文件规定,学生如患有心脑血管疾病(心脏病、高血压等)、严重受伤、疾病等不适合进行剧烈运动的情况及身有残疾的学生,经县级医院或二甲以上医院鉴定,可提出免测申请。

二、申请程序

申请免测的学生填写《免予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申请表(个人)》(附件3),按要求附县级以上医院证明材料(必须加盖医院公章)等证明材料(门诊病人,需提供诊断证明及相关检查报告单;住院及手术病人,需提供出院记录,加盖医院公章),经各教学院审核后(加盖各教学院公章),提交申请至体质测试中心,由体质测试中心审核认定,集中审批备案。申请免测的学生,手续不全者,视为无效申请。

保健班同学免予执行《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规定。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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